近日,微商电商调研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了解到,江苏鑫时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鑫时代”)新增两条被执行人信息。一条执行标的是182916元,一条执行标的是112957元,执行法院均为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,立案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。
除此之外,微商电商调研还注意到,在2022年7月4日-6日之间,鑫时代还有四条被被执行人信息,执行标的分别为282356元、4300000元、35140元、36567元。加上新增的两条被执行人信息,鑫时代执行标的累计已近500万元。
企查查信息显示,江苏鑫时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23日,法定代表人为陶士勇,注册资本为3800万元人民币,经营范围包括:日常用品、洗涤用品、农副产品、汽车、保健品。微商电商调研了解到,鑫时代还有个一名为久得利的微信小程序,但目前已经被禁用。
鑫时代缘何被列为被执行人?或可以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《宋振祥、江苏鑫时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》《刘雨、江苏鑫时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》《许海霞、江苏鑫时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》等多份多份判决书中发现端倪。
《宋振祥、江苏鑫时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》显示,原告宋振祥经熟人网名“大红枣”介绍,于2021年11月了解鑫时代产品及商业模式、制度等内容,以92元价格购买被告面值为100元的电信充值卡,购买后自己或者亲戚朋友可以用来充值话费,也可以到电信公司翼支付APP上以97元的价格出售,可获得每张5元的差价,如自己不会操作,可以交给被告托管,也可以随进随出,退还本金。
原告宋振祥从被告鑫时代处购买电信充值卡、酒等货物,并于2021年12月4日至2021年12月24日累计打款111680元。但到了2021年12月24日,鑫时代以银行网控为借口,不执行商业制度,收款后未依约交付电信充值卡、酒等。随后,陶士勇称身体不好,需要疗养、住院检查等,拒绝退款。
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,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认定鑫时代未履行合同义务,已构成违约,并判决鑫时代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宋振祥货款111680元,并承担利息。
《刘雨、江苏鑫时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》《许海霞、江苏鑫时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》中的情况与判决结果也基本一致。
除了上述判决书外,也有网友发布视频举报鑫时代利用电信卡进行诈骗。通过视频可以了解到,鑫时代的主要人员除董事长陶士勇外还有四人:陶泓润,系陶士勇儿子,负责市场规划;马建芹,系陶士勇妻子,负责U盾转账;梁艳,负责讲解;潘秋羽,负责发卡、财务、资金统计。
网友发布的视频中还有鑫时代(久得利酒卡)相关制度的信息。同时,视频发布者称,众多受害者也曾去各地派出所报案,但均没有被受理。
微商电商调研还注意到,鑫时代目前已经被淮安市清江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2月9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,原因类型名称为“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”。而且,在上述三起买卖合同纠纷审理过程中,鑫时代均未到庭答辩,也未举证,视为放弃抗辩权利。综合判断,鑫时代有卷钱跑路的可能。
通过以上信息可以发现,鑫时代涉嫌利用电信充值卡进行诈骗。事实上,利用充值卡诈骗的事情在近年来屡有发生。2021年,浙江省诸暨市检察院就对王某及其代理30余人以诈骗罪提起公诉。王某公司通过微信招收下级代理售卖网络电话充值卡,公司以每张3到15元不等的价格将充值卡卖给第一层级代理人员,代理再发展第二层级代理,层层裂变,层层加价,形成“话费充值卡”代理网络。经审查,王某及其30余名代理通过上述方式进行诈骗,受骗者达70余名,涉案金额30余万元。相较于鑫时代,该案件的涉案金额要小很多。
针对充值卡诈骗,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曾发出提醒:手机充值卡的销售价格既透明又稳定,充值卡在便利店等零售渠道都是以面值的价格销售,批发价基本上在9.8折左右。运营商如果想给消费者一定的优惠,一般会通过资费标准的设计和调整来实现,而不会去动手机充值卡的脑筋。
微商电商调研也在此提醒大家,不要轻信“低价可以购买充值卡”的谎言,更不要因贪小便宜而吃大亏。同时,也要警惕类似的投资骗局。
对于鑫时代涉嫌利用电信充值卡进行诈骗一事,微商电商调研也会持续保持关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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